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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8-2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点击
关键词:轮胎  循环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五年来,随着《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逐步实施,作为我国循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轮胎循环利用行业,实现了稳步、健康地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要求,全面推动我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的绿色发展,提高旧轮胎翻新率和废轮胎的无害化利用率,按照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制定《中国轮胎循环利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 2016—2020年。

一、“十二五”期间行业发展概况

(一)行业发展状况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引下,在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在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具有橡胶资源“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典型特征的轮胎循环利用产业实现了稳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1、政策机制逐渐完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从而保障和促进了本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诸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将废轮胎列为了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重点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 [2011]2919号),将“废旧轮胎”列入了国家“十二五”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公布了两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将“预硫化翻新轮胎装备与技术”等31个项目列入其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促进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橡胶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特别是2013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明确将轮胎翻新列入“抓好重点产品再制造”的范畴,提出要“继续推进旧轮胎翻新”工作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推出的这些宏观经济政策,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创造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2、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为规范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保障产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国陆续颁布了《废轮胎加工处理》、《轮胎翻新工艺》等5项国家标准,以及《商用旧轮胎回收选胎规范》、《废轮胎回收体系建设规范》等7项行业标准。

    3、行业准入制度已初步建立。为规范本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已分两批核准并公告了32家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企业的名单。已经获批的准入企业分布在10省市,其中北京2家、河北4家、山西1家、江苏7家、浙江1家、福建2家、江西2家、山东(含青岛市)8家、湖南1 家、四川4家。

    4、产业结构初具规模。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目前我国的轮胎循环利用领域,已形成轮胎翻新、再生橡胶、橡胶粉、热裂解四大业务板块,一条完整的废旧轮胎加工利用的产业链已初具规模。

    旧轮胎翻新是国际公认的轮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首选方式;再生橡胶已成为继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之后,我国橡胶工业不可或缺的第三大橡胶资源;橡胶粉直接应用是被国际公认的废轮胎环保型、资源型的无害化加工利用方式;热裂解是废轮胎循环利用的最后环节,是将废轮胎“吃干榨净”的重要手段。

    5、产业布局日趋合理。从生产企业的分布来看,除西藏外,其他各省(区、市)都设有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并且呈集群式发展态势。产业集中地区主要有山东、江苏、四川、河北、浙江、福建、广东等地。

    6、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登记注册的轮胎翻新生产企业800多家,年产能约为2000万条;废轮胎循环利用企业约1500多家,再生橡胶年加工能力约500万吨,橡胶粉年加工能力约100万吨,热裂解20万吨。

    7、发展速度不尽均衡。近年来,受国内金融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状况不尽均衡,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的轮胎翻新量为 900万条,比2010年的1400万条减少500万条,比“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615万条存在1715万条的缺口;再生橡胶产量410万吨,比 2010年的300万吨增加110万吨,比“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60万吨多150万吨;橡胶粉产量55万吨,比2010年的25万吨增加30万吨,与“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的80万吨差距为25万吨;热裂解8万吨,比2010年的5万吨增加3万吨,比“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的10万吨少2万吨。

    8、技术装备水平提升。近年来,我国轮胎翻新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工艺不断改进,技术装备不断革新。大多数轮胎翻新企业已经采用世界最先进的预硫化轮胎翻新工艺,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已与国际接轨。我国轮胎翻新所需的关键设备已由主要依靠进口到基本实现国产化,而且大多数产品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达到节能环保的目标,目前已投入应用的废轮胎自动化粉碎生产线、硫化橡胶粉常压联动环保再生橡胶装备及技术、再生橡胶联动捏炼和自动称量下片成套装置,能够减少操作人员数50%,节能20%,提高产量25%。再生橡胶行业对传统动态脱硫工艺实施改造,采用内冷式降温串联工艺,缓解了环境保护压力。在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的同时,一些企业已开始进行技术装备的改造,配套专用环保设备,使得再生橡胶的生产能耗由“十一五”980kW· h降至“十二五”880kW· h,降耗节能达11%。

    9、回收体系建设初试。201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 [2011]49号),将废轮胎作为重点支持的回收商品之一。为在行业建立完整的回收体系,提高废旧轮胎回收产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商务部已责成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组织在浙江等地的试点工作。

    10、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已建立。2009年8月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09]3号),确定由我协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我协会现已开展了3批行业信用评价,有32家会员企业荣获授信单位,其中AAA企业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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