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

中国聚合物网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服务条款的确认与接纳:
1、 中国聚合物网所有服务项目(除注明外)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会员接受中国聚合物网提供的服务时必须完全、严格遵守本服务条款。会员可享有中国聚合物网所规定的相应服务。

2、 鉴于中国聚合物网服务的系统要求,会员同意:
   (1) 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企业资料。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被引用为注册资料。
   (2) 会员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有必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所有会员输入的注册信息都将被视为准确表示的会员身份信息。 如果会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我们保留结束会员使用中国聚合物网服务的权利。因此在会员需要帮助时,中国聚合物网将因不能确认会员身份及其帐号的使用权利,导致无法向其提供相应的帮助,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会员自己承担。
   (3) 接受中国聚合物网不定时地向您的信箱发送信息
   如果会员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中国聚合物网保留修改直至删除任何虚假、违法、有损他人名誉和利益、侵权的一切信息的权利和结束会员使用中国聚合物网服务的权利,会员同意此条款及同意接受中国聚合物网对此条款所作的有关任何修改。

3、服务条款的修订
   中国聚合物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中国聚合物网服务条款如被修改,中国聚合物网将在其重要页面上给会员以提示。如果会员不同意修改后的服条条款,可以终止接受中国聚合物网提供的服务。如果会员继续接受中国聚合物网提供的服务,则将被视为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变更。

4、会员的帐号,密码及其安全性
   会员一旦成为中国聚合物网会员后,将得到一个帐号和密码。会员将对帐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中国聚合物网将不承担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一切安全及保密责任以及因帐号和密码的泄露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另外,每个会员都要对其帐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会员将因自身的类别不同,享有不同的权限。会员可随时发出指示改变你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新申请一个新帐户。

5、服务担保
   会员对使用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承担风险,一切但不限于财务和投资风险,中国聚合物网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该担保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中国聚合物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会员须明确了解并同意因以下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资料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中国聚合物网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本服务无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断,对于本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或丢失的发生;经本服务购买的任何商品、资料或接受的服务,或接收的讯息;会员的资料或资料的传输遭到不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会员对于产品资料的维护和更新本服务其他相关事宜。

6、会员管理
   会员单独承担其在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发布内容的责任。会员对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提供服务的接受,是根据所有适用于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的国际法律标准、国家法律和地方法律的。会员必须遵循:
   (1)发布资料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2)使用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且不作其它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的有关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包括:会员须承诺不传播、发布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另外,会员也不能传播、发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播、发布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播、发布任何不符合国际法律、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的资料;不能传播、发布任何不利于高分子行业发展的言论和资料。会员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应遵循的内容,中国聚合物网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中国聚合物网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中国聚合物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中国聚合物网不对任何会员发布的内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任何错误或遗漏而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7、保障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国聚合物网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会员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会员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8、结束服务
   用户或中国聚合物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中国聚合物网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聚合物网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不再使用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
   (2)通告中国聚合物网停止该会员的服务。
   会员服务停止后,会员使用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的权利将马上终止。届时,会员将不再享有中国聚合物网会网会员服务的任何权利,中国聚合物网也没有义务向其传送任何未读或未发出的信件给会员或第三方。

9、通告
   中国聚合物网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的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都会以此形式进行传送。同时,所有修改的条款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

10、数据库中会员信息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聚合物网会员服务数据库中的会员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中国聚合物网为会员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会员只有在经中国聚合物网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该内容有关的任何派生产品。

11、法律解释
   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条文产生抵触,以法律条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