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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允许液化气添加二甲醚引掺假质疑
2010-8-25 来源:南方日报
关键词:液化气 二甲醚

    焦点5  为何不直接采用纯二甲醚?

    今年7月30日,广东省《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而与此相对的,却是2010年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国联合开展整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家四大权威部门联合整治,比以往一个部门的查处更具权威性和威慑力。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国家四部门联合整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行动,强有力地表明了国家权威部门的共同声音:坚决杜绝在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明白无误地表明二甲醚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的道路走不通。
    因此,以全国液化石油气瓶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曾祥照为代表的部分业内人士提出:二甲醚纯烧才是一条健康之路。
    “二甲醚掺烧的道路行不通,就像过独木桥一样,随时都会有掉下去的危险。年初以来各地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现在老百姓已普遍不接受瓶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做法,二甲醚纯烧是一条健康发展之路的舆论导向正在形成。如果二甲醚在工业领域纯烧量增大的话,销售量就会增大,二甲醚产量也会增大,促进二甲醚产业走向良性循环。”曾祥照说。
    但梁作俭提出了行业内的苦衷。“若将纯二甲醚燃料推向市场存在一定的阻力。因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纯二甲醚燃料必须专瓶专用,因此需要全面更换气瓶等设备,但普通用户家中怎么可能常备两套炉灶呢?这是没有办法让用户接受从而无法向市场推广的。”
    双方意见相左,却都是在拿市场说话。而市场的反应究竟如何呢?《标准》出台前,不少用户举报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的行为;《标准》若正式出台,掺混燃料“转正”,是否能被市场接受,尚不得而知。按照《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10年9月1日结束。标准最终如何确定,何时出台,省质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仍需根据业内意见来确定。
    昨日,广东省燃气协会会长陈国平告诉记者,近期拟召开业内讨论会,协会已发函建议省质监局延长征求意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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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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