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秩序”的黎明之前——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呼吁联动机制
2012-3-28 来源:中国纺织报
关键词:产业用纺织品 联动机制
在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芸看来,行业协会除了向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市场服务、信息服务外,不易涉足的“死角”都需要协会打通。例如在《职业分类大典》中,协会对“无纺布制造工”进行了修订,对无纺布制造工的职业名称、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及6个工种的名称进行了适当修改,为下一步的职业技能评定和岗位技能考核打下了基础。
还有不少企业提出,希望行业协会充当“企业的守护神”,加强对产业的引导和产需的对接,正确预测和把握市场需求及产能,避免上线投资、重复投资、供过于求的发生。
不断被企业寄予厚望,对于渴望实现由一般性服务向专业化服务跨越的行业协会而言,无疑是打开视野疆域的动力机制。
竞争新秩序 “自律条例”能否引发出局警觉?
对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进行细分之后,一些基础功能如关注行业运行安全,在本次理事会上被放大到应有的重视程度。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会员代表大会,在被赋予职权的同时,也公开承诺了一系列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自律条例等。
市场化和不完全市场化相互杂糅的产品竞争格局,使得企业对于眼下所处市场环境的种种不公平待遇早有切身体会。
北京东方大源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光忠告诉记者,国内同业间缺乏自律导致无序竞争加剧,最典型的事例恐怕很多工厂都遇到过,就是国外客户为了一笔订单频繁游走于各个生产企业之间,用所得到的每一个低价格打压其他相对合理的价格,几轮下来,企业拼得筋疲力尽,客商靠走路就挣了一大笔钱,反过来看企业,谁也没有挣到钱,而且使得行业的产品价格水准一下子被拉低了。“这种情况在同业中几乎天天发生、时时发生。现在,客商都学会了一是比价压价;二是要更长的账期等招数。”
会员单位“有进有出”是本届理事会整顿行业秩序最有魄力的章节。“对会费缴纳不及时、参与活动不积极的理事单位进行调整,只是现阶段加强会员管理的初级表现。”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桂梅表示,那些没有自觉履行行规行约、自律条例的企业今后将在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下定期淘汰出局。
自律条例中明确表述:当会员单位违反条例时,任何会员都可向协会秘书处进行书面反映和检举,秘书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可以给予劝戒、警告、向会员通报和向媒体通报等处罚。对严重违反条例的会员单位,秘书处可提请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制订“行规行约”的目的在于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例如,提倡会员之间团结、互助、协调、自律,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反对损人利己,互相拆台。倡导生产经营企业不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伪造产地,不作引人误解的质量表示;不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
“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公正、诚信、守法和道德。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的产业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不在产品中添加非原料性物质;生产过程中注意保护环境,逐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资源的消耗量;不低价倾销产品,确保行业正常的价格体系和经营秩序;不通过非正当途径争夺竞争对手的客户和员工;尊重知识产权,严禁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等。
有了具体的承诺,那些原本就规范操作的企业更愿意挺身而出,通过自身示范效应净化市场氛围。广东俊富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亦武表示,企业要努力开发差异化产品,减少在市场上与会员单位直面竞争的同质化现象;向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升产品综合价值,避免与会员单位或竞争对手采取低价恶性竞争的手段争取客户资源。
“我们以生产卫生材料为主,要严把原料关,杜绝劣质、有害原料混入,并以次充好,从而危害消费者。”庄洁无纺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熊耀认为,现在有些产品还存在二次污染和不可降解的问题,有责任意识的企业要积极开发绿色环保和功能性产品。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