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燃油费用是道路运输最主要的成本支出,在运输总成本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公路客运、农村客运、出租车、公路货运企业的稳定工作;抓紧与物价部门联系,按照企业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原则,尽快建立公路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水平或浮动幅度、收取燃油附加费等方式,化解成品油价格提高对运输企业的影响。
通知还强调要认真做好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的衔接工作。农村道路客运作为公益性事业,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交通部门要及时掌握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提早制定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