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本月初宣布,为打击避税行为,2013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液体石油产品征税,“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扩大石油消费税的范围)无疑会打击调和油的利润空间,从而对规范市场。”11月21日,一民营石油业者对本报记者表示。
自2009年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执行以来,国内成品油市场上就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调和油,它们在正规的汽柴油中添加其他化学原料和化工用油,以降低需缴纳的石油消费税,从而较正规的成品油成本至少低每吨千元左右。
“过去的漏洞被堵塞,市场上不正常的成品油价格战就会大大降低。”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