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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利好炼油企业
2012-9-27 来源:隆众
关键词:成品油 消费税 改革 炼油企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消费税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将征收环节从成品油出厂环节向消费环节转移,由目前的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我国目前主要针对成品油、烟、酒、表、化妆品等特殊商品征收消费税,成品油的消费税为汽油每升1元、柴油每升0.8元。

    在当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此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遭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和反对,公众担忧的是,莫非又要凭空“加税”?然而,真实情况是,从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施行开始,每一个成品油消费者都一直在缴纳消费税。只不过,目前的成品油消费税是价内税,即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之内,税款由生产企业先垫付代缴,最终再核算到产品成本中由消费者来承担。此次改革的本质是将成品油消费税显性化,以“价外税”的形式征税,税款不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购买者在给“油钱”的同时,另外缴纳 “消费税”。 

    隆众资讯分析师冉晓睿认为,此政策落实后,最大的受益方将是以两桶油为首的炼油生产企业,征税环节的转移,将使得生产企业无需再提前垫付代缴消费税,从而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以今年上半年国内柴油、汽油产量8490万吨和4270万吨来计算,每年国内所有炼油企业要替消费者提前垫付总计约2800亿元的消费税。而这部分费用炼油企业要等到产品销售完毕后才能把垫付的消费税资金回笼,这一时间差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

    此外,除了可以减少几千亿元的垫付资金外,消费税征收环节的转移,还可以使生产企业不必为消费者全数买单。由于以往都是税务部门在石油生产环节直接征收汽柴油等消费税,而石油产品从生产到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中,又会有挥发现象,加上部分汽柴油也未必做到100%的销售,所以生产企业可能会多支出一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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