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有些地区市场汽、柴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上限价格,这也反映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向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就是为了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
四、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符合国情
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朝着市场化目标逐步推进的。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必要的管理。
2008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根据新的价格机制规定,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以一定时期内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在加工成本和税金保持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市场际原油价格变化。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提高;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下降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降低。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过高、过低或剧烈波动时,国家将采取相关措施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这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和石化产业发展实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22个工作日相关油种移动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可能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因此,国际市场一地原油期货价格的变化不会同时、同幅直接地反映到国内,引起我国成品油价格每天变化。
以6月30日调价为例,当时,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为每桶68美元左右,比6月1日时点价格上涨了3.7%;但参考的基准原油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在每桶67美元左右,较6月1日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上涨了17.2%。因此,国家有控制的上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幅度不到10%。截至7月7日,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为每桶62美元左右,比6月30日时点价格下降了10.6%,但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仍在每桶67美元以上。而且国家在上次价格上调时进行了适当调控,价格未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