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氨纶利润四千万分红近两亿 高管高分红偿贷
记者采写的深度调查《烟台氨纶涉嫌伪造“出生证明”欺诈上市》一经刊出,市场为之震惊,深交所也对其作了紧急停牌处理。然而,记者通过透析发现,烟台氨纶不仅在上市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蹊跷的关联交易与异常的分红,同样让人诟病。
知情人士向记者道破其中玄机,为获得较大的股权增值,烟台氨纶的管理层在公司上市前,借贷购买了烟台氨纶控股股东氨纶集团的股权,还款压力较重。
蹊跷的关联交易
一方面是在上市前,将自己的房产租赁给控股股东,由控股股东向公司缴纳租赁费粉饰业绩,另一方面,在上市后,不但无缘无故地减少《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控股股东应缴的房产租赁费,并且,再由烟台氨纶花钱购买控股股东的房产与土地。近日,烟台氨纶与其大股东烟台氨纶集团公司(氨纶集团)之间一系列的关联交易,让人诧异。
2009年4月27日,烟台氨纶发布公告,拟以1715.42万元的价格,购买控股股东氨纶集团位于烟台开发区I-2小区20846平方米的土地与11280平方米房产,并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1000吨/年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由原来的实施地点改变至此次新购买的土地上。
这是一个让人疑惑的举动。因为烟台氨纶在2008年6月13日招股时,其IPO《招股说明书》表示:氨纶集团最初为避免与烟台氨纶的同业竞争,将所有经营性资产都装入烟台氨纶。2006年,氨纶集团由于新增了芳纶造纸项目,只好租用烟台氨纶的土地与厂房。
如果氨纶集团自己拥有的房产,当初为什么要租用烟台氨纶的房产?而烟台氨纶又有什么必要购买控股股东的房产,并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更何况,烟台氨纶本次要购买的土地房产手续尚不齐全。
烟台氨纶表示:“1000吨/年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是公司2008年上市时两个募集资金项目之一,计划总投资2.5亿元。原计划建在公司位于峨嵋山路的西部工业园区(烟台开发区J-1小区)。经过中试项目的技术探索,公司发现对位芳纶的生产对于蒸汽系统的要求很高,西部园区因未建设自有的蒸汽锅炉,难以满足对位芳纶产业化的技术要求。而公司东部厂区除拥有蒸汽锅炉外,现有的其他公用工程如空压机、冷冻机等也可部分满足对位芳纶工程的技术要求。还可满足对位芳纶产能扩建3至5倍的需要。
公司董秘表示,西部工业园区公共蒸汽系统的供汽压力为6公斤,而对位芳纶要求的供汽压力需12公斤,并且西部工业园区供热不稳,时断时续。
然而,记者采访为烟台经济开发区供汽的热力总公司与西部热电公司时,却得到了与之不同的说法。为峨嵋山路西部工业园提供公共蒸汽的是西部热电公司,该公司生产部的王部长告诉记者:他们供汽出口的压力为9.8公斤,一直正常地为烟台氨纶目前的芳纶生产正常供蒸汽。记者问,“如果需要的压力是12公斤,西部热电能否满足?”王部长表示,可以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蒸汽压力,但是要看蒸汽的用量及是否是长期使用。如果长期使用的话,西部热电可以解决。
此说法得到了为烟台氨纶东部厂区供汽的供热总公司规划院负责人的印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为了保证烟台氨纶西部工业园区芳纶生产以及该区其他企业供汽的需要,西部热电特意又铺设了一条专门的管道从J-1小区旁边经过,且西部热电公司本身就与其芳纶厂区相邻,主要供汽口就在该厂区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