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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鱼龙混杂亟待治理
2012-12-0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

 
    “筑巢引凤”“借鸡下蛋”不能本末倒置   质量过硬才有底气
 
    中外合作办学靠什么赢得社会的信赖与认可?怎样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能否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深入研讨新形势下中外合作办学中的现实问题,在教育部国际合作司支持下,由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海南省教育厅主办,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承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近日在海南三亚举行。来自全国各高校,以及美国、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名代表为中外合作办学建言献策、把脉问诊。
 
    与会者认为,中外合作办学的目标是“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中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瞿振元强调,中外合作办学必须牢牢坚持“一个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人才培养。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决定着合作办学的成败。
 
    中外合作办学往往被看成是“筑巢引凤”、“借鸡下蛋”。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指出:高层次的大学国际化并不是简单照搬他国经验,而是根据人类经验和实际情境,探索适宜本国的、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专家们认为,中外合作办学应当在相互学习、扬长避短中重生与再造,应当是一种全新大学的探索和示范。
 
    树立中外合作办学独特的质量观,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的共识。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认为,不能用传统的质量标准来衡量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是什么?是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意识,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能够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对学生能在原来基础上有明显提高。因此,不同办学层次、不同培养目标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当有不同的质量标准。
 
    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陈义珊认为,应当尽快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系统。应创建合作办学独立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将合作办学的办学审批权和办学水平的评估权分离;同时,应建立一套既体现国际化特点又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不仅要请进来,还要走出去。为此,专家们指出,在全球化时代,我国大学应有“走出去”意识,有条件的大学应当与国外大学结盟、在国外创建联合研究机构、开办专业学院、筹办国外分校,这样才能拓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内涵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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