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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资源观荣退 增值观上位
2012-06-20  来源:中国科学报
关键词:本科教学 评估
 
专业化测评,工具是关键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测评本科生几年中取得的学习效果?
 
“评估是否可信,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评价的工具。”在章建石看来,用直接的学生自我报告法来评估学习效果,主观性比较强,适合用于学生、院系和高校的自我诊断、自我改进。但如果把这一结果用于评判所在学校是否合格时或其他高利害的决定时,学生出于利益或情感原因往往会选择更好的而非真实的结果,这显然会影响评价的准确性。
 
章建石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专业化的测评工具来衡量学习效果,对大学培养的重要能力进行评估,以弥补学生主观评价的不足。“测评工具可由专业化的机构开发,应当有一定的难度、区分度,通过全样本或抽样的方式来施测,追踪学生在大学里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成效。”
 
据章建石介绍,在美国的高校认证中,专业化的考试机构如ETS、ACT早就推出了类似的测评工具(如Collegiate Learning Assessment、Collegiate Assessment of Academic Proficiency、Measure of Academic Proficiency and Progress,近期更名为EPP),用于相对客观地测量大学通识教育的成效,如批判性思维、分析写作、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OECD也正在研究并计划推出一项高等教育领域的评估(Assess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Learning Outcomes),其中也引入了增值评价的方法和专业的测评工具。
 
章建石还提到,以往本科教学评估较薄弱的一个地方,就是校外专家的进校直接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因为几个专家在学校待三四天,看到的未必是学校的全貌。对此他建议,应该处理好外部评估与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整个教学评估,无论是外部评估还是内部评估,共同的追求就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章建石说,“但有一点必须明确,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高校,任何外部评估必须通过内部的教学评估与保障发生作用,其目的是提供更好地规范、引导和监督内部质量保障的方法,而不是具体微观的指导。”
 
据悉,新评估体系最大的转变,就是更合理地处理高校内外部质量评估体系的关系。吴岩指出,学校是评估的主体,学生是最主要的评估参照系,而不能仅仅由外部来强迫:“我们的评估和监测,将是一个多样化、多元化、多架构的制度体系。”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历程
 
1985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些省市开始启动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的评估试点工作。
 
1990年,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就高教评估性质、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形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
 
1994年初,国家教委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从发展过程来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继经历了三种形式: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
 
2002年,教育部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方案合并为一个方案,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2003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实行“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
 
2003年,教育部针对高职高专院校制定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开始对26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建立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及成立评估中心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
 
2010年,国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9号文);2012年初,教育部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自此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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