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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就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2011-12-14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组设立

  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项目材料集中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或邮寄的项目申请和结题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集中接收组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办公,2012年3月16-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办公。

  二、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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