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标准研究工作。大力推动标准制定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策略,将标准科研列入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级科技发展规划,使标准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同时通过标准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方的合作,形成政、产、学、研、标多方协作的标准化科研机制,以科研带动标准水平提升。
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推进标准实施;对强制性标准和各产业相关联的重大标准,要多方协作、共同推动;要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形成有效的标准维护机制。
五是加强标准队伍建设。要将专业素质好、热心标准化事业的专家作为委员,壮大队伍;标委会要加强对委员的培训工作,更新人才知识结构;要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此外,我们应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标准信息化平台,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争取多方支持,努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标准经费筹集渠道。
政府职能须转变
在我国标准化发展进程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在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如何做好标准化工作去适应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事实上,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市场适应性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烙印,政府在标准工作方面管得过细、过死,不利于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
从标准本身来说,它是一项基础技术工作,而不应是行政行为。因此,政府要转变观念,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抓好标准化工作宏观管理,营造良好的标准化法治环境,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公平、公开、透明,通过法律、制度达到企业、用户、社会各方利益的协调一致。
就产品而言,对涉及健康、环境安全等方面的产品质量,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把一般产品的质量交由市场主体负责。在标准化工作中,政府要引导企业主动制定标准,自主选择和使用标准。政府在标准化工作中如何定位,将决定未来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路径。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标准工作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需求和科学发展。这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标准的立项、制定、发布,还是实施与监督,都要致力于服务经济、社会需求和科学发展这个大局上来。这也是我们从事标准化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
同时,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性和公益性,又要求我们必须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内在规律,脚踏实地做好各项细致工作。比如标准的起草是否遵循目的性原则、性能原则和可证实性原则,标准制定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相关利益方是否广泛参与,是否经过充分协调达成一致?这些细节决定了一项标准制定后是否适用、先进和科学。因此,标准工作必须从细微处着手。
当前,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急功近利甚至把标准当做管控筹码、谋利手段等一些不良现象,这都是不顾大局、不符合标准化自身发展规律的做法,应该坚决杜绝。唯此,才能推动标准化工作可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标准处副处长 孙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