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轮胎标准比美国和欧洲整整落后了十年
有关轮胎的质量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因为随着10万元以下车型快速增长,由轮胎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会越来越多。质量监督部门和车管部门对此应负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应对车型是否按要求配备轮胎、轮胎本身的质量等进行有效管理。
轮胎对于汽车行驶安全很重要,汽车对轮胎是有要求的,而轮胎本身也有很多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有推荐性标准,还有行业标准和企业自己的标准。
轮胎的关键要求是高速、耐久、强度和环保,还要求滚动阻力低、抗湿滑和噪声低等,其中安全性能是最主要的。遗憾的是我国的轮胎标准已严重滞后,国内的轮胎标准多年没有改动,目前执行的还是1997年发布的标准,已跟不上目前的汽车和道路发展形势了,而国外在2007年就已经修改了标准。两者整整相差了10 年。
比如美国和欧洲在2007年就提高了对轮胎的测试标准,测试速度由原来的137公里提高到160公里,耐久性试验里程也从3000公里提高到4080公里,还要求测试脱圈、老化和透气性。因要求更加严格,中国对美国的轮胎出口也因此大受影响。
美国多次对问题轮胎实施召回 中国至今尚未听说有轮胎召回案例
其实早在2007年就曾有媒体报道,说中国有些轮胎在美国酿成车祸,生产商说是不正常使用造成的。这从某种角度来说,是让问题轮胎找到了一个逃脱责任的借口。而事实上,早有专家提出了警告:大家对轮胎关注太少,忽视了对它的安全要求。
在这点上,我们应该学学美国。2001年美国国家公路安全管理局要求普利司通/泛世通召回350万条轮胎,泛世通认为自己的轮胎没问题,但是福特汽车被迫结束了与泛世通长达95年的合作关系,更换了所有的轮胎。
锦湖轮胎在美国也曾有过两次大规模的召回,一次是2004年,一次是2006年,而国内目前至少有15家厂还在用锦湖轮胎,就是因为锦湖轮胎的价格比较低,而在国内市场,汽车是以价格取胜的。我们的相关部门对于锦湖轮胎的问题最多只是发出消费警示或质量曝光。因为我们的轮胎至今尚未有过召回先例。
交警管人不管车的主观判断等于是为厂家开脱责任
国内到目前为止很少有听到轮胎召回的事,消费者也没地方去鉴定轮胎的质量问题。发生问题后,一般也只能听凭厂家的一面之词。
对于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必须高度关注,应该迅速采取行动,不要等到出人命了再来调查责任;应该马上统计有关这方面的投诉,然后调查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如果确实发现轮胎有质量问题,应该通知厂家召回问题轮胎。
同时,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出现的问题也要作进一步分析,不要轻易把责任推到无辜的驾驶员身上,特别是由于轮胎质量和汽车刹车问(微博)题,还有其他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操纵失控等等。因为交警管人不管车而造成的主观判断很可能会制造一起冤案,这等于是为厂家开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