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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要求将旧轮胎列入禁止进口目录
2010-3-1 来源: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
关键词:废橡胶综合利用 进口

    近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中橡协字〔2010〕20号《关于坚决要求把旧轮胎列入禁止进口目录的报告》。据了解,最近有客商尝试性要求把境外多条旧轮胎进口国内。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虽然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的2007年17号公告明确规定严格禁止进口橡胶废轮胎(橡胶废碎料),但旧轮胎能否进口却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2009年《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止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以及《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都没有提到旧轮胎,而海关编码中尚有旧充气轮胎的编码,如40122010,40122090等,部分企业认为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提到的旧轮胎就可以进口。作为承担处理国内废橡胶固体废弃物的废旧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我们完全赞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在报告中的理由,强烈要求将旧轮胎列入我国禁止进口目录。

    1. 事实证明,在WTO原则下,一些发达国家关税措施少了,而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以及本国免受冲击措施都大大增加了。各国都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制定相关贸易政策,特别是去年美国针对我国采取的轮胎特保案。对此,我国也不能例外,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国际上不少WTO成员国为了安全、环保及冲击新胎市场等理由,均采取了禁止或限制进口翻新胎或旧充气轮胎的措施,WTO成员国巴基斯坦在其进口贸易政策中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翻新轮胎和旧的充气轮胎。包括尼日利亚、委内瑞拉、阿根廷、阿尔巴尼亚、南非等国家。即使是美国,为保护本国利益,虽然原则上旧轮胎有进有出,但其各州都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或建立专项基金用来治理旧轮胎带来的危害,美国各州环保署网站上都可见旧轮胎对环境危害的宣传文章。2007年,欧盟与巴西曾就巴西禁止翻新/旧轮胎进口事宜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和上诉机构提出诉求。2007年12月3日WTO上诉机构发布了巴西禁止进口翻新轮胎案的裁决WTO裁定,巴西有权以环境和健康为由限制某些商品的贸易,即上诉机构同意巴西有理由因公共卫生因素采取进口限制措施。我国禁止旧轮胎进口并不违反WTO的相关规定,所以我国完全有理由为行车安全、环境、产业安全、发展低碳经济立法,制止从任何其它国家进口旧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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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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