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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禁用可燃材料有望立法
2010-12-2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聚氨酯 泡沫 保温材料
  仅用了6分多钟,电焊施工落下的火星,碰触到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可燃物,就烧穿了上海胶州路的28层的住宅楼。其实,禁用聚氨酯等可燃性的建筑保温材料,是消防部门早已制定的强制性规定。前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在央视接受访谈时表示,消防部门正在准备将这个强制性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说,实验表明,聚氨酯这种可燃物,打火机一点就着。在上海特大火灾中,防护网被点燃后,即便没有聚氨酯泡沫,只要有可燃物和氧气,火势都会蔓延。但是,聚氨酯泡沫加速了燃烧速度,而且释放一氧化碳、氰化氢等剧毒物质。尤其是氰化氢,其毒性比一氧化碳还要大20倍。很多遇难者,其实是被烟气薰死,或者薰晕后被烧死的。
  王沁林表示:“对于聚氨酯等可燃性的建筑保温材料,消防部门及时地制定了规定,不允许使用这种材料。虽然,有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但是经过努力,这样的情况正在减少。”他透露说,消防部门正在准备将这个强制性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
  “有的人以为躲在有水的厕所、厨房里安全,其实水是无法过滤毒烟的。逃生的关键是逃出去!”王沁林强调,火灾发生时,如果摸到门的温度还不太烫,应该赶紧往楼梯跑,跑的时候贴墙走,可以指导方向,也便于贴墙上楼的消防员能找到你。如果门的温度发烫,说明外面火场温度很高,这时应该紧闭房门,用湿毛巾堵住门缝,若是楼层不高的住户,可以往下面的缓冲气垫上跳。楼层高的住户,可以将隔离措施做好后,在窗口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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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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