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初的陶氏化学收购罗门哈斯事件再出新话题,近日,陶氏化学的股东就罗门哈斯收购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们认为陶氏化学收购罗门哈斯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因此将陶氏化学告上法庭。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日前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陶氏化学股东团体认为陶氏化学收购罗门哈斯的做法是非常愚蠢的,这样会将陶氏化学拖入债务深渊。股东团体还将陶氏化学和科威特的合作案的失败作为例证。陶氏与科威特石化工业公司的合资企业(PIC)在达成协议前夕功亏一篑。
股东团体还认为,对于陶氏收购罗门哈斯,160亿美元的交易支付款只是这个收购案的前奏,由此收购所产生的连锁问题将使陶氏化学陷入资金方面的问题,以致不得不出售资产抵债。同时股东团体还指出,陶氏化学在收购前期对此案件的“受贿、虚假陈述、内部交易和过度补偿”等问题调查得不够仔细和全面。
但是受理此案的威廉钱德勒很支持,陶氏对罗门哈斯进行购买,他认为,股东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同时,威廉钱德勒在他40页的意见书中陈诉道说:“即使股东们所申诉的事实是真的,但原告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轮调,即此件收购案完全是站在卖方立场的基础上达成的,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因此要求法律对股东利益进行保护。
面对控诉,陶氏化学却表示“为了防止罗门哈斯中途放弃,陶氏化学已对罗门收购案做了清晰的商业规划,并在没有任何资金问题的前提下签署了收购协议。”
陶氏化学公司收购罗门哈斯深度分析
陶氏之所以花巨资并购罗门哈斯,就是希望这家世界领先的公司能给陶氏带来新的操作理念,使陶氏逐渐变成世界领先的特殊化学品及高新材料公司。”6月24日,新任陶氏大中华区商务总监王晓兰在新加坡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陶氏化学决定并购罗门哈斯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公司计划战略转型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王晓兰说,尽管陶氏从去年宣布参与竞购罗门哈斯到今年4月完成收购期间,备受争议和质疑,但作为陶氏成立100多年来最大的一宗并购案,这项交易的完成标志着陶氏的战略转型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收购罗门哈斯的理由
去年7月10日,陶氏化学公司宣布,将以每股78美元的现金收购罗门哈斯公司,同时陶氏化学还将承担罗门哈斯35亿美元的债务。并购罗门哈斯,陶氏要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公司一度出现了财务危机,陶氏为何非要顶着压力收购罗门哈斯?
“如果陶氏因压力放弃罗门哈斯,则意味着构建“明日陶氏”的计划大部分落空,这并非陶氏希望看到的。”王晓兰称,罗门哈斯在电子化学品、涂料以及建筑和包装材料等领域都具有很强的优势。陶氏收购罗门哈斯的动因是创造协同增长,即将产品和技术互补,为陶氏带来新的市场机会。陶氏财报显示,从2004年到2007年,曾经引以为傲的基础化学品业务板块的息税前利润不断下跌,从最初的16亿美元下挫至2007年的8.13亿美元。2008年进一步下跌到1500万美元。反而,处在产业链中下游的特殊化学品业务则具备更强的盈利能力。
2008年虽然受到金融风暴的袭击,但罗门哈斯的年销售收入仍较2007年增长了8%。
“收购将促使陶氏向利润增长型企业转变,通过扩大特殊化学品和高新材料业务,陶氏的业务组合将向高增长、高利润的领域转移。”据王晓兰介绍,陶氏在完成罗门哈斯并购的4月便创建了一个营业额达140亿美元的多元化业务部门——陶氏高新材料事业部。罗门哈斯的主营业务就是这个新成立的高新材料事业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事业部的业务包括:电子材料、涂料、建筑材料、特殊材料、黏合剂和功能聚合物;其目标是实现每年30亿美元的额外价值增长,并通过成本协同效应每年节省13亿美元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