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
(二)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
支持骨干企业与国内外大公司的战略合作,促进产业重组。重点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中盐集团、昊华集团、中化装备等央企的对接,争取纳入国家产业布局。
(三)加大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投入
各级财政对石化产业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等领域重点倾斜,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5%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本规划的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股权质押、私募股权融资及发行企业债、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
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岳阳炼化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对石化行业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审批列入省重点工程。
(五)加大化肥储备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化肥淡储额度,适当扩大省内化肥淡储规模,化肥淡储政策向生产企业倾斜。落实化肥生产的财税和电价优惠政策。
(六)加强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遵守国家《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化学矿山、盐(氟)、煤炭等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管理,严格资源消费性项目准入条件。适当控制煤炭液化。
(七)实施有保有压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技术装备落后、生产规模和环保不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高能耗、高污染和工艺、设备落后、高消耗的企业(产品)逐步淘汰;对严重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产品)坚决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