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促进振兴措施“落地”的文件也将出台。记者昨天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下称“石化协会”)了解到,由该协会负责制定的配套指导意见目前已经完成初稿,预计将在下月中旬正式对外公布。
作为国家制定的“10+N”产业振兴规划的一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在上月中旬下发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文件,推动石化产业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结构调整。但由于大部分规定内容都比较宏观笼统,振兴措施如何“落地”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热点。
石化协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王孝峰向记者透露,作为振兴规划的进一步细化,由该协会产业发展部牵头制定出了《石油和化学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目前已经完成初稿,下一步将向相关部委征求意见并讨论完善,按照工作进度将在下月中旬正式对外发布。
石化协会牵头制定的另外一项配套文件——《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也已基本完工,该文件涉及的内容包括先进、适用、成熟的行业技术和需要攻关解决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两大类,预计将与《指导意见》同时在下月中旬对外公布。
“配套文件延续了《规划》中结构调整、行业振兴的主线,一方面是更细化、更具体了,从协会的角度出发针对行业中存在的问题细化措施,使《规划》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更长远,《规划》提出的是从2009到2011年的三年时间段,而《指导意见》则是5年。”王孝峰表示。
在《规划》中,针对炼油和乙烯,提出到2011年,原油加工量要达到40500万吨,成品油、乙烯产量分别达到24750万吨、1550万吨。抓紧组织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内在建的6套炼油、8套乙烯装置重大项目,力争2011年全部建成投产。
王孝峰介绍说,《指导意见》中重点提到了产品结构、产业布局和产品规模的调整问题。在炼油和乙烯上,控制布局方向和规模,主要抓好“十一五”未完成和已批的项目,不会再批准新项目,布局重点主要向中部、南部等市场缺口比较大的地区倾斜,如广东、广西沿海、河南、四川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