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合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包件编号合同编号采购物资名称合同金额
1JTJSZ(09)-86-JN05京沪物资2009-145桥面防水层材料75,276,815.20
2JTJSZ(09)-86-JN06京沪物资2009-146桥面防水层材料34,358,433.60
3JTJSZ(09)-86-JA01京沪物资2009-154桥面防水层材料37,224,994.18
4JTJSZ(09)-86-JA02京沪物资2009-155桥面防水层材料28,649,382.59
5JTJSZ(09)-86-SBS01京沪物资2009-153桥面防水层材料10,233,273.70
6JTJSZ(09)-86-SBS01南京物资2009-18桥面防水层材料6,394,055.68
合计192,136,954.95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1、买方: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卖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收货人:(1)收货人1: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该收货人为合同编号:京沪物资2009-145、京沪物资2009-146合同的收货人。
(2)收货人2-3: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该收货人为合同编号:京沪物资2009-154合同的收货人。
(3)收货人4-5: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四标段项目经理部;该收货人为合同编号:京沪物资2009-155合同的收货人。
(4)收货人6-9: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三局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五标段项目经理部、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段项目经理部;该收货人为合同编号:京沪物资-2009-153合同的收货人。
(5)收货人10-11:中铁十一局南京铁路枢纽土建工程NJ-2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四局南京铁路枢纽土建工程NJ-3标项目经理部;该收货人为合同编号:南京物资2009-18合同的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