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昌研究员: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几条具体建议
2012-08-06 来源:中国科学报
笔者建议,将目前的评委会制度改为由3~5名专家负责的制度,由评审专家实名签署评审意见,并对评价意见的客观性、公开性负责。只有实行真正的专家实名责任制,让专家的个人声誉和评价结果直接挂钩,才能促使专家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材料,专家也才能有资格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优秀的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也才能够被公正地选拔出来,才能在各个领域建立起良好的科学研究风气。
建立政府采购科研成果制度
现在大多数科研经费和科研项目,是通过行政方式分配资源名额,各地各部门上报申请之后由少数专家评审确定,科研成果的评价、结项也是由少数评审专家决定。笔者认为,一个项目是否应该立项,是否属于低水平重复建设,是否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建议建立政府采购科研成果的制度,即凡是政府出资资助的科研项目,在确定立项前首先应该在市场上公开采购,看社会上、市场上是否已经有了相关研究和相关研究成果。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公开采购取得的,国家就没有必要资助立项,可直接进行采购。只有那些不能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取得的科技成果,才可以立项用财政资金资助。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在科研成果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建立起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桥梁;二是可以快速发现科研成果,并对现有科研成果给予定价、确认,促使科研成果转化;三是能够鼓励、引导科研人员沿着政府、专家和社会期望的方向从事科学研究;四是可以有效改变目前只重视启动新的研究开发项目,不重视已有科研成果和科研成果应用的现状。
政府资助的项目应尽可能并行立项
如果科研成果不能通过公开采购获得,只有通过政府立项资助才能实现,那么,凡是政府资助的项目,就尽可能实行并行立项,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题组独立承担相同内容的科学研究和试验。这样做看似重复,实际上却能够形成有竞争、有比较、有借鉴、有鉴别的良好科研环境,能够促使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对最终成果的重视,促使其进行高水平的研究。
当前国家的重大科研课题,绝大多数被国家级的、全国知名的专家或司局级领导或者全国性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申请获得,而那些来自基层单位的申请人通常很难得到立项批准。过分依赖少数学术带头人或科学家,导致各个部门的许多课题被一个课题组重复多头申请立项,多方争取资金的情况。在一些领域,还出现了一些科研项目,年年支持攻关,年年重复研究,一直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因此建议,一个科研项目或基础性研究项目,在批准由国家级研究机构、专家承担的同时,最好同时批准一个以上由企业或来自基层的专家学者承担的同样课题。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显示,真正能够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科研成果,70%来自基层应用单位。
国家与其不断进行硬件投资,还不如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扩大科研项目资助领域、资助人数上。实行并行立项制度,允许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问题进行研究,不断扩大资助批次而不是资助强度。不同层次的研究人员从不同角度对相同或相似问题进行研究,容易产生意想不到的科研成果。
总之,建设一个创新成果得到认可、创新行为受到鼓励,真正的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脱颖而出,政府通过购买科研成果引导市场认可科研成果的新体制,使科技人员有创新的动力、热情,使他们的劳动能够及时得到社会的认可、回报,才能焕发出科技创新的勃勃生机。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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