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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立宪”能否给力高教改革
2011-01-1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有关复旦‘立宪’的事,我是从媒体的报道得知的,学校内部还没有动员过。”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葛剑雄教授在电话里说。
 
葛剑雄所说的“复旦‘立宪’”,即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在去年年底向媒体宣布将制定《复旦大学章程》,相当于复旦“宪章”,以限制校长和其他行政管理者的权力。这则岁末年初很“给力”的教育改革新闻引来各方关注,与此同时,改革也正在复旦大学悄然进行着。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已经都发给了现任的学术委员会委员,要求在1月15日之前反馈意见。至于学校章程的日程表还不清楚。”葛剑雄刚从外地出差回上海,还没来得及仔细研究发到他手里的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修订好章程后,学术委员会就要换届了,校长希望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从而给学术委员会在学术问题上更多的发言权。”
 
复旦BBS上也转载了复旦“立宪”的新闻,不过截至发稿时只有唯一一个直接评论该事件的跟帖:“校长能自我限制权力,心胸要赞的,如果真能做到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必将名垂校史。”
 
的确,复旦大学在校长带领下,行政层对自己动刀子,可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此举能否实现既定目标,我们静观后效。
 
没有章程的大学缺乏自主性
 
1999年1月施行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也就是说,我国高校在成立之初,就应该都有章程。复旦大学将制定《复旦大学章程》何以成为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给出了答案:“十几年前教育部曾邀请我参加研究、制定大学章程的工作,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实际上,我国的大学至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大学章程。”
 
在《高等教育法》实施12年之后的今天,明确有《大学章程》的不过几家——2005年12月,吉林大学通过《吉林大学章程》,学校发布消息时称“率先”在国内高校中推出大学章程;2006年4月,上海交通大学发布并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章程》;2008年,华中师范大学的《华中师范大学章程》初稿形成,学校称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力争2008年内颁布实施,但后来没有下文……
 
“这说明,我国大学作为政府附属机构的惯性依然很大。”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陈武元认为,一所大学有大学章程,未必就能说其有自主性,但一所大学如果没有大学章程,肯定可以说其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性;而没有自主性的大学,是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的。
 
陈武元告诉记者,在国外很难看到没有大学章程的著名大学,尤其是欧美大学;在日本,尤其是7所旧帝国大学等国立大学在2004年实行独立行政法人之前,都先后制定了大学宪章,对大学的学术(教育与研究)、组织、管理运行等作出了纲领性的规定,这是基于对大学法人内涵的深刻理解,也是捍卫大学法人的独立性所必需的。
 
“大学的章程就好比一个国家的宪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宪法,那么这个国家的运行肯定会出问题,大学也是如此。”陈武元说。
 
陈武元甚至认为,大学的行政权力过大、学术权力日渐式微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大学至今还没有真正的大学章程。“大学内部权力配置无章可循,反映了我国大学作为独立法人的根基的脆弱性”。
 
中国传媒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何雪莲则认为,问题不在于有没有章程,也不在于章程是否虚设,问题在于大学校长、学院院长想不想作为。
 
“当前政府与大学之间缺乏清晰的权力边界,大学校长、学院院长的作为空间很大很大,就看你想不想干。就一己私利而言,干,意味着自我设限自冒风险;而维持原状,则可能八面风光左右逢源。”何雪莲说,“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是大势所趋,要维持原状不可避免楚歌四起,时代将拖着不愿走的人走,复旦大学头脑清醒,选择了顺应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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