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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档案能否治理学术不端
2012-03-26  来源:中国科学报
学术不端是一个老话题,近日却因“科研诚信档案”这个名词引发了高校内外的新关注。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高校对教师进行每年一轮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其中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建立科研诚信档案的明确规定。
 
虽然被寄予“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厚望,但诚信档案记些啥、怎么管、给谁看,《实施意见》尚未给出明确说明。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高校管理人员、高教研究专家。
 
建档是一项有力措施
 
“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不能说就可以完全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但可以消除大部分。”厦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教育研究院教授陈武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研诚信档案应由教师所在单位的人事处或学风建设工作机构来管理,档案中应包括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方面的奖励及处罚。
 
“对于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诚信档案还应记载他是否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成果、指导学生时是否认真审阅学生的试验记录和论文等。”陈武元说。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原所长唐安国同样认为,建立诚信档案是防止学术不端的一个有力措施。
 
他对记者表示,在高校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不可能一下子铺开,可以先让大学中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和副教授以上教师先行建档。“也可以以项目组,而不是以教师个人为单位建立档案。”
 
“当前学术不端行为发生,主要原因就是监督不力。”唐安国认为,学术同行是学术共同体中最重要的监督方,因此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可以先向同行开放,再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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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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