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上海拟建科研人员诚信档案
2010-11-04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电费长期欠缴、贷款逾期不还将给市民个人信用记录“抹黑”,不久的将来,科研人员若有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也将被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记者11月2日从上海市科委获悉,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建立科研诚信档案的相关事宜已经写入新版《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有望于“十二五”期间探索实施。
 
2010年9月,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过程中,备受企业关注的创新“36条”和新“32条”由地方政策上升为法规。
 
针对上海市“科技实力强、创新活力弱”的现实问题,新《条例》重点在企业主体、科技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对症下药”——在企业创新方面,《条例》规定企业引进技术时要明确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经费来源,同时明确国企负责人对企业的科技进步负责,企业研发投入等创新指标将被纳入业绩考核。在科技金融方面,《条例》鼓励商业银行开设针对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逐步试点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新产品。在政府监管方面,《条例》明确要加强财政性科技资金的绩效评价,减少各部门之间因信息不畅造成的重复立项和资源浪费。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佳)
】【打印】【关闭

诚邀关注高分子科技

更多>>最新资讯
更多>>科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