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民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学校名单
2010-12-2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教育部今日(12月20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
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具体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改革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云南省,西安欧亚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其中一项即为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佳)
相关新闻
- 教育部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22-02-14
- 教育部等:鼓励扩招博士后,作为补充高校师资重要来源 2021-01-28
- 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2020-11-12
-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点任务分工 2016-07-18
- 张尧学院士谈“985”高校机制体制改革 2013-06-20
- “处长辞官从教”: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是否开启 2012-12-11
- 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发布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