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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科技发展史上材料产学研大解析
2015-02-0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二 日本新材料产业状况

1.新材料工业化现状

    日本机械制造工业长期保持世界先进水平与其发达的材料产业密不可分。近年,随着中国等新兴国家的材料产业迅猛发展,日本迫切感到高端材料的实用化开发必须加快步伐。日本机械工业联合会2007、2008年发表的“新材料现状与工业化调查”对先进材料技术的种类、特性、应用可能性及工业化前景等进行评估,评估的新材料领域包括:耐高压、耐腐蚀性、高敏感、超薄、超轻,具备很多金属特性的金属玻璃,广泛用于电子产品的镁合金,用于水力发电机组轴承的树脂系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用于建筑、桥梁、船舶、汽车的超级钢铁材料,新光源材料有机EL、富勒烯、固体燃料电池材料、高温超导材料、超耐热合金、生物能源材料、硅材料、双层电容器用碳素纳米细孔电极材料等。

2.日本新材料优势领域

    日本的新材料政策是以其工业政策为导向的,其目标是占有世界市场,因此选择的重点是使市场潜力巨大和高附加值的新材料领域尽快专业化、工业化。目前,日本目标明确且已保持领先优势的领域有:精细陶瓷、碳纤维、工程塑料、非晶合金、超级钢铁材料、有机EL材料、镁合金材料。

3.新材料市场占有状况

    目前,多数工业化国家已针对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基本共识,并积极推动建立减少污染、资源可回收利用的循环型经济模式,制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形势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创造了巨大市场空间。日本的新材料产业凭借其超前的研发优势和研发成果的实用化开发力度,在环境、新能源材料世界市场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具体如下:锂电池隔板50%,飞机、汽车用碳纤维70%,海水淡化逆渗透薄膜50%,高端多层陶瓷电容器用纳米级钛酸钡80%,300mm太阳能电池半导体电路板70%,有机EL材料90%,聚乙烯醇胶卷80%,用于燃料电池的氧化锆60%,用于汽车、电子的合成镁氧70%。

4.产官学合作体制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

    1995年日本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次年开始实施为期5年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为推动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日本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如《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绿色购入法》等,为新材料的研发、实用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日本的产官学合作体制即产业界、政府和学术界合作的科技发展体制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日本的产官学合作体制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依据上述法规,政府和民建成立了一些科技中介机构,在科研成果和企业间牵线搭桥。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和独立行政法人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是分别隶属于文部科学省和经济产业省的科技中介机构,它们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委托企业完成各项新技术开发,并提供所需的研发费用,研发成果归国家所有,参与的企业享有优先使用权。据统计,上述机构每年把上百项重要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产品。

三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对开发新材料采取了以下相应的对策

1.  重视新材料的基础研究

    日本为了给未来的科学技术进步打下基础,以保证在今后的尖端技术中发挥其主导作用,日本认识到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所以在1984年的科学技术白皮书中大力强调基础研究,尤其是新材料方面的研究。

2.新建一批新材料研究所

    新建了一批新材料研究所,主要是为了进入新的阶段,着重对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方面开展研究活动。其中对新材料的研究,日本给予相当重视。

3.确保发展新材料所需的人才资源

    日本认识到培养材料科学家和材料工程师的重要性,也认为现有的大学中许多课程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需要,必须加以调整。此外,日本为了发展新材料所需的资源业采取以下政策:

    (1)政府出资储备,(2)政府对民间企业的库存给予资助,(3)与国外资源国建立巩固关系;(4)鉴于国际形势的稳定,采取各种渠道输人资源的政策;(5)加强矿渣的综合利用和回收有用金属,(6)开发锰团矿等海洋资源。

4.在研究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1985年日本政府在新材料方面的研究经费预算金额共计为7,810百万日元,占科学技术振兴费的2.04%。日本政府在新材料方面的研究开发费相当于大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费(7,698百万日元)和海洋开发经费(7,984百万日元),比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研究费3,022百万日元高50%以上, 比电子计算机产业的研究开发费4,779百万日元高38.7%。此外,为促进新材料的发展,日本开始采取欧美各国所采取的在税制上支持的政策。对研究经费的增加额减税20%减税限额最多只能相当于所得税的10%,对新材料试验研究费的税收,若有理由延期缴纳,可延至任何时候偿还,对新材料的开发投资减税 10%,以鼓励民间从事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活动。

5.日本的新材料研究体制采取了新方式

    日本企业对新材料的开发采取产学结合或企业间合作的体制。产学结合就是企业与学校结合,1984年大学和住友电公司就开发新材料方面进行合作研究,成功地开 发出瞬时合成烧结精细陶瓷的方法。在日本这样的产学合作事例不胜枚举。企业间的合作。新材料厂商是进行材料开发,用户厂商是进行机器、设备的开发。对生产厂商和用户厂商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在竞争剧烈的时代,日本许多企业认识到,为了缩短开发周期,为了企业的生存,应共同进行研究。所以现在许多新材料生产 厂商和用户厂商以对等形式进行共同开发,共同生产。日本认为这是尖端技术时代的一个有效的开发战略。

    由此可见,日本对材料这一行业极为重视,同时,日本在材料领域的发展也是越来越进步。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在材料领域也有如此多的措施,促进材料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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