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商务部驻阿根廷经商参赞处,通告根据该部2014年7月3日第238/2014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和德国的用于制造门窗及隔断的PVC型材的反倾销调查(南共市税号3916.20.00),并自签发之日起征收反倾销税:0.88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
2012年8月3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收到其国内业界的书面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和德国的用于制造门窗及隔断的聚氯乙烯(PVC)型材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2月3日,阿方对原产于中国和德国的用于制造门窗及隔断的聚氯乙烯(PVC)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5月27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经商参赞处,通告阿方通过2014年第184号决议,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德国的用于制造门窗及隔断的PVC型材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