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国家发改委给出了五条理由:一是其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二是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三是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四是可以节约石油资源;五是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变化。
据了解,发泡餐具最早于1986年开始在中国铁路上使用,由于废弃的塑料垃圾给铁路沿线生态以及景观造成了严重破坏,铁道部于1991年开始研究治理铁路沿线“白色污染”的对策,并于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在铁路站车使用发泡餐具,代之以可降解餐具。
1999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因严重污染环境而被列为“落后产品”的发泡餐具。此后,有关部委及北京、天津等各大城市相继颁布禁令,要求限期淘汰发泡餐具。此后,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11年本)中,又两度将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名录,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