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风险评价
因建设项目化学品较多,一旦发生连锁反应,将形成灾难性的后果。有可能在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同时,导致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中大量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将可能导致本企业职工及周围一定范围出现人中毒甚至死亡的间接不良后果。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除对厂内产生影响,还对周边建构筑物和企业等构成潜在危害。拟建项目一期工程若发生火灾事故,最大热辐射半径为 3.99m ,在项目厂区范围内。拟建项目一期工程若发生爆炸事故,冲击波危害半径达到 33.69m 。拟建项目一期工程的最近的敏感点(变电站)与储罐距离在 150m 以上,所以在项目发生一般火灾爆炸事故时,对附近敏感点的安全危害不大。
六、总量控制指标:
七、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格 85 份,经整理后有效表格 83 份,表格收回有效率为 97.6% , 无反对意见。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综合结论: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带来一定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以及可能的环境风险等影响;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方案基本可行,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并确保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合来看,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
九、专家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带来一定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以及可能的环境风险等影响;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方案基本可行,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并确保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合来看,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经济区口岸大楼 3 楼)
反馈意见电话: 771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