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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商通报胶粘剂质量监测结果
2012-8-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胶粘剂 质量监测 天津工商
    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河南、河北、辽宁、陕西、广东、天津等6个省、直辖市8家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胶粘剂开展质量监测,经检验,1个批次不合格。

    本次依据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JC/T438-2006《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重点检测了溶剂型胶粘剂的外观、剪切强度、不挥发物含量、黏度、粘度、异氰酸酯基含量、初粘剪切强度、初粘剥离强度、剥离强度、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总挥发性有机物等15项指标;水基型胶粘剂的外观、pH值、黏度、不挥发物、最低成膜温度、木材污染性、压缩剪切强度、粘结强度、低温稳定性、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13项指标。

    结果显示,标称抚顺市师徒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L/桶温馨家园环保装饰胶(2012-2-28),(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指标不合格。

    据悉,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胶粘剂,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胶粘剂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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