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1)》中指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中,专利商标行政案件增长迅猛,在全部案件中所占比重增加,尤其是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增长明显;商业标识类案件尤其是商标案件比重增多,商标权人通过诉讼维护市场利益和划定行为界限的需求日益强烈。
商标作为企业及品牌无形资产的承载,不仅具有向社会、公众传递企业、品牌综合信息的职责,也更是一种法律用语,用于区别自身产品与其他产品的作用。
苹果与唯冠、加多宝与广药,前者因“Ipad”的商标归属权问题对薄公堂,至今双方还为有巨大心理差距的赔偿金额而胶着;后者则因商标租赁(许可)上的失误而令加多宝对品牌多年的积累付之一炬。这两起商标案,令商标纷争再次进入了公众视野。
目前,防水行业不少知名品牌的商标正在遭遇仿冒或假冒商标的冲击。李逵遇到李鬼,真相总会大白。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诚实守信的企业?别人仿冒我的产品,反倒我成李鬼了,这是什么道理?”记者见到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荣柱时,他忍不住倒起苦水来。
事件由来
今年以来,有关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造假的传闻喧嚣尘上。有人称,新黑豹公司存在多种违法经营行为。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试图还原事件真相。
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荣柱称,去年应经销商要求,新黑豹公司配合广西北海市、江西新余市、湖北黄梅县等工商部门几次严力打击了从深圳流入上述市场的假冒仿冒“黑豹”防水产品,因为断了某些人的财路,因此遭到了这些人的打击报复。对方雇人在网络上肆意散布关于新黑豹公司的不实传言,意图影响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对新黑豹公司的看法,从而达到侵占市场的目的。
真假“黑豹”之争
据王荣柱介绍,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宜昌宏昌精细化工厂”,成立于1993年2月,1994年注册了“黑豹”牌商标。1995年,他将在宜昌生产的防水产品运到深圳进行销售,当时在深圳注册了“深圳市大黑豹建材有限公司”,推广销售聚合物水泥防水材料。随着企业的发展、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股权的变化,2001年,王荣柱注册了“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至今。“黑豹”商标在国家商标局备案共享。
然而,当记者在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采取添头加尾、移花接木手法,仿冒和假冒“黑豹”的商标达几十种。如“黑豹王”、“黑豹皇”、“黑一豹”、“金黑豹”、“金装黑豹”、“黑豹轩”、“黑豹e”、“黑豹世家”、“黑豹山”、“深黑豹”、“世纪黑豹”等。
记者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有关人士,据他介绍,仿冒案件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一直占据相当大的比例。有的造假者从商标到包装、装潢、产品外观、企业名称和厂名厂址等,与他人的标识全部一模一样,不作任何改变,完完全全地制假;有的会为对商标、包装、装潢等稍作改变的近似使用;有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包装、装潢及企业名称等。因此,查处此类案件时,不仅要看商标,还要看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有没有近似或者相同的地方。仿冒行为也由过去的家庭作坊、手工作坊、个体加工等方式,不成规模地进行仿冒,逐步转向运用高科技手段,拥有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形成生产流水线,具备一定规模的仿冒。
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适用的法律条款也不同,这给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