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涂料与油墨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中山华佗新村工程使用的可燃材料将涂防火漆
2011-8-19 来源:中山商报
关键词:防火漆 可燃材料 燃烧性能

    8月17日,中山商报报道了华佗新村“穿衣戴帽”工程使用可燃材料(自熄型聚苯泡沫,阻燃级为B2级)装饰外墙,消防部门检查后认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当天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走访华佗新村时,发现堆在路边的可燃材料部分被移开,没见工人施工。据附近居民介绍,消防部门检查后,工地没有继续开工。下午4时许,中山市住建局总工程师罗国选就此事专门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研讨,在随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种材料并非作为建筑外墙保温层,而是作为装饰线条,仅占建筑外墙面积2%左右,根据国家规定是可以使用的。由于使用这种材料打的是“擦边球”,根据消防部门的检查要求,目前已暂停安装,并将对已安装材料采取涂防火层等补救措施。整改经费由谁埋单?罗国选表示,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谁的责任将由谁埋单。

    ■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这种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2级(可燃),按照国家新规,必须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不燃)。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为何还要使用该材料?
    住建局(以下简称“住”):看到网友反映和媒体报道后,我们立即召集10多名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研讨。为什么使用这类材料有三方面的原因:
    考虑到“穿衣戴帽”工程主要在石岐旧城区进行,部分建筑物建成使用较长,为不给原有建筑增加负荷,采用这种材料较为理想。
    在上海“11·15”大火后,今年公安部颁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费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目前使用的这种材料并不是作为建筑外墙保温层,而是作为装饰线条,不在其硬性规定之内。所以,只能按照 2009年公安部、住建部颁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然而这种材料燃烧性能为B2级,是可以使用的。
    虽然该类材料单个属于可燃材料,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仅占建筑外墙面积2%左右,且外层有水泥防火,不会造成很大的消防隐患。
    记:按照这种说法,是不是这类材料还要继续使用?对已安装的材料不会拆除整改?
    住:这类材料燃烧性能为B2级,打的是“擦边球”。按照消防部门的检查要求,在专家研讨后,可以对其进行“升华”,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在材料上涂上一层防火漆等。总共购买该材料750米,已安装的500米将按照规划图纸进行补救,剩余的250米将不再安装。不过,这种补救办法还得和消防部门进一步探讨,目前,消防部门已在现场取样进行检验。
    记:这笔整改的经费由谁埋单?
    住:这类材料每米80多元钱,250米不安装将损失几万元,而且整改也需要一定经费。目前,还在对此事做进一步处理,其中的环节谁有过错将追究谁的责任,经费就由谁出。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蓝剑)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