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份开始,兰州消防支队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城关、七里河、安宁的部分建筑工地及外墙保温材料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建筑工地74家,各类建筑物214幢,发现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未经消防设计备案的违法行为30处;发现火灾隐患52处,责令立即改正37处;对12家违法违章单位予以立案查处,责令“三停”单位6家,罚款31.7万元,正在立案调查2家。“兰州市个别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中,存在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这些建筑工地多使用阻燃性能很差的普通苯板,安全隐患极大。”兰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作人员说。
保温材料保温不安全
5月23日,在兰州多家建筑工地看到,工人们正在将一块块蓝色的保温苯板钉在楼体墙上,就该保温板是否阻燃,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一些工人表示,他们只负责安装,至于是否阻燃他们根本无暇顾及。“目前,外墙保温的材料有很多,主要有三大类,一种是无机类保温材料,如玻璃棉,虽然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问题,但保温性能较差。另一类是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为主,属难燃材料。第三类则是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酯硬泡为主,属可燃材料,具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兰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一位工作人员说。苯板,学名叫(双面)钢丝网架聚苯板,既是建筑材料又是装饰材料,广泛用于建筑保温等领域,苯板做外墙保温,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房屋的保暖问题,但存在的消防安全方面问题不容忽视。
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009年9月25日,公安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级别做出了严格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A级为不燃材料,B2为可燃材料,易燃明显不同于可燃。住宅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米,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高度大于等于60米小于100米,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如果使用B2级材料,每层必须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据兰州消防支队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检查中,一律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凡是发现建设、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有法律责任的,依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凡不能确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一律依法实施送检。
楼房穿“保温大衣”本是一件既节能又环保的好事。然而,兰州消防支队在建筑物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安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的74家建筑工地,214幢建筑物中,发现存在火患的有52处,未经消防审核的违法行为30处。记者调查发现,商家为了降低建筑成本,大量使用不加阻燃剂的“普板”,一块块易燃的保温板贴到在建楼房外墙上,在节能保暖的同时埋下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