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一批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11CNIC01-2005)
日 期: 2011年5月25日
招标编号:11CNIC01-2005
1、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招标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一批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择性投标方案。
2、 采购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
01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
03 | 高通量免疫分析仪 | 1 | |
04 | 生物质谱仪 | 1 | |
05 | 质谱样品预制点靶系统 | 1 | |
06 | 生物原子力显微镜 | 1 | |
07 | 多重基因表达分析系统 | 1 | |
08 | 全自动样品储存管理系统 | 1 | |
09 | 组织细胞全景显微分析系统 | 1 | |
11 | 显微拉曼图像光谱分析系统 | 1 | |
12 | FDM快速成型系统 | 1 | |
13 | 准分子激光加工平台 | 1 | |
14 | 激光闪光光解光谱仪 | 1 | |
15 | 全自动组织成像喷雾系统 | 1 | |
16 |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技术部分”)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3) 一个制造商同一包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投标商、中标商和合同签订人为同一公司,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 凡在国内注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
5) 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有兴趣的厂商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所在地址查询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招标文件第二册“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亲自递交至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
6、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7、 兹定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具体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
8、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邮编:100044
购买招标文件请洽:010-88316785 孙伟
传真:010-88316611
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人: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01050080910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101012)
日 期: 2011年5月25日
招标编号: GXTC-1101012
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3、 本次招标货物如下,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 货物名称 | 用户名称 | 数量 |
1 | 比吸收率测试设备 | 深圳局 | 1 |
2 | 天然气专用色谱仪 | 深圳局 | 1 |
3 | 安全带固定点强度试验机(九轴) | 江苏局 | 1 |
4 | 座椅及安全带固定点强度试验机 | 浙江局 | 1 |
5 | 氙灯日晒耐气候老化试验箱 | 宁波局 | 1 |
6 | 稳频激光分析仪 | 西藏局 | 1 |
7 | 连续流动化学分析仪 | 贵州局 | 1 |
8 | 接收机 | 广东局 | 1 |
9 | 核与辐射检测设备(固定) | 广东局 | 1 |
10 | 放射性辐射检测系统 | 江苏局 | 1 |
11 | 氮氢氧联合测定仪 | 陕西局 | 1 |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 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 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主要组成部分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4) 制造商同一包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 凡在国内注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第3、4包只接受国内制造商(不含港澳台)或其代理商(不含港澳台)参与投标,同时第3、4包只接受国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6) 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在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前递交至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7、 兹定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在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且仅派一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433-346、414、420
传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rshao556677@163.com
联 系 人:邵 冉、孙占海、李歆然
开户银行及帐号:
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