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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采购大批仪器
2011-5-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词:仪器采购 质检总局

  2011年5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5个仪器设备采购公告,采购69台仪器设备,设计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基质辅助飞行时间质谱仪、生物原子力显微镜等仪器。

招标编号:0701-114150100121

包号 货物名称 使用部门 数量(台) 交货期
1 液质联用仪 深圳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3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广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4 串联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宁波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5 气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MS) 福建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6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7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深圳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8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质谱系统ICP—MS 上海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9 ICP-MS 广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1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12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湖北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招标编号: 0722-1161-FE100WZP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项目单位
1 1-1 基质辅助飞行时间质谱仪 1 检科院
2 2-1 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1 厦门局
3 3-1 液相色谱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系统 1 江苏局
3-2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1 浙江局
3-3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联用仪(UPLC/MS/MS) 1 福建局
3-4 液质联用仪 1 重庆局

招标编号: OITC-G11026038-1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最终用户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计量院
2 X射线扫描装置 1 计量院
3 微波功率放大器 1 计量院
4 落锤冲击试验及真空绝热性能测试系统 1 特检院
5 X射线衍射应力分析仪 1 特检院
6 管道元件多功能疲劳强度试验系统 1 特检院
7 成套装置检测评价系统 1 特检院
8 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安全完整性评价系统 1 特检院
9 低频超声导波检测系统 1 特检院
10 储气井固井质量检测系统 3 特检院

招标编号:11CNIC01-2005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0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03 高通量免疫分析仪 1
04 生物质谱 1
05 质谱样品预制点靶系统 1
06 生物原子力显微镜 1
07 多重基因表达分析系统 1
08 全自动样品储存管理系统 1
09 组织细胞全景显微分析系统 1
11 显微拉曼图像光谱分析系统 1
12 FDM快速成型系统 1
13 准分子激光加工平台 1
14 激光闪光光解光谱仪 1
15 全自动组织成像喷雾系统 1
16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1

招标编号: GXTC-1101012

包号 货物名称 用户名称 数量
1 比吸收率测试设备 深圳局 1
2 天然气专用色谱仪 深圳局 1
3 安全带固定点强度试验机(九轴) 江苏局 1
4 座椅及安全带固定点强度试验机 浙江局 1
5 氙灯日晒耐气候老化试验箱 宁波局 1
6 稳频激光分析仪 西藏局 1
7 连续流动化学分析 贵州局 1
8 接收机 广东局 1
9 核与辐射检测设备(固定) 广东局 1
10 放射性辐射检测系统 江苏局 1
11 氮氢氧联合测定仪 陕西局 1

招标编号: TC11C132

包号 货物名称  用户名称 数量
1 信号发生器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
2 标准增益喇叭天线套装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 2
3 平衡环境型房间量热计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
4 地表环境综合试验平台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
5 高精度三维内尺寸测量机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1

招标编号: 0733-116211607601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最终用户
02 高精度回转工作台 1 计量院
03 光学图像质量测试系统 1 计量院
04 深紫外测量显微镜 1 计量院
05 光谱式椭偏仪 1 计量院
06 矢量网络分析仪 1 计量院

  以下是各公告详情:

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一批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01-114150100121)

  日 期:2011年5月25日

  招标编号:0701-114150100121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利用财政资金的“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一批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该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1、招标货物名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包号 货物名称 使用部门 数量(台) 交货期
1 液质联用仪 深圳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3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广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4 串联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宁波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5 气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MS) 福建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6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7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深圳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8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质谱系统ICP—MS 上海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9 ICP-MS 广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1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山东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12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湖北局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招标文件售价:每册人民币600元(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或支票均可,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标书室(电话:010-63348310)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如果投标人于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购买了招标文件。

  (3)境内注册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境内注册的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须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于本项目每一包中,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代理同一品牌产品的多个投标人,均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委托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出具其制造商开具的授权书(接受转授权),且其制造商不能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相当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层319会议室。

  因场地有限,每家投标人在开标时仅能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招标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10、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271508091001

  电 话:010-63348275,63348689,63348288 传 真:010-63348274

  联系人:仇丽萍、任兴玮、熊青

  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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