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
学校通过加强设备购置审批制度和招标、采购过程管理,对设备的购置环节重视程度很高。但由于各使用单位是无偿使用,即不需要支付运行成本,也不承担风险,管理得好与不好,不涉及本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大型仪器的管理缺乏责任意识,对提高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缺乏主动性。一些学院(系)购置大型仪器很积极、很努力,但是管理跟不上。管理不仅包括通常的验收、登记人账、报损(废)注销等账、物的管理,还包括考核、评估、使用、维护、功能开发、开放共享等。一些大型仪器能按计量认证的要求来管理、建档,这是较好的状况;一些实验室能做到使大型仪器常年开机运转,使用有一般的记录,但是缺少详细的使用情况记录和详细的使用成果记录;一些大型仪器没有使用记录;一些大型仪器开机运行率不高,也没有人考核;大多数大型仪器不愿意或不接受其他单位的人使用,也没有评价机制。如此等等,许多环节管理不到位。
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
近些年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若干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文件,如《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补充说明》;但是,一些高校没有按教育部的通知进行效益评价,教育部也没有严格执行效益评价,教育部也缺少约束和激励制度。学校有实验室建设立项论证制度、仪器设备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报废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仪器设备验收制度等,但是对这些制度执行不力,如有些大型仪器设备早已报损、报废,不能使用了,但却未办理报废手续,造成账实不符,有账无物。高校对实验室大型仪器的管理,一般缺少年度考核制度、效益评估制度、开放共享制度等。在实验室层面,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申请用机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制度等,但是,一些实验室执行得不好。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很容易造成部分仪器设备的闲置、损坏等现象,使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中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益。
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措施
加强购置前的论证工作
论证工作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前提。
在购置前,必须由专家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先进性论证。论证工作不仅要考虑科学研究的需求,还要考虑人才培养的需求;不仅要考虑某一科研项目当前的需要,还应从本学科的长远发展、新兴交叉学科的培养和孵化、相近学科的带动与辐射等角度考虑;不仅要考虑买得起,还要考虑是否用得起,是否维护得好;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需要和方便,还应考虑本校、本地区同类仪器设备的分布状况和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