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能源消耗比例逐年下降 低碳成趋势
2010-5-4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石油 聚氯乙烯 乙烯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一时间,化工业界刮起一阵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热风。
近年来,逐步地淘汰落后的产能,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了我国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为此国家不仅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而且从2007年到2009年,中央财政总共安排了155亿元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资金,来支持减排工作。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开始,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消耗量占工业能源消耗量的比例逐年下降。据专家预测,2009年全国石化行业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能源消耗量达28641万吨标煤,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能源消耗量达14866.28万吨标煤,石油天然气开采业能源消耗量达3275.94万吨标煤,橡胶制品业能源消耗量达893.12万吨标煤。化工行业的化肥制造业、基本原材料制造业和有机化学品3个行业的能耗量占全国石化行业总能耗的55%左右。其中,40%的能源用于氮肥、烧碱(含聚氯乙烯)、电石、黄磷、纯碱、乙烯等产品。从数据上来看,2009年的石化行业能源消耗量比2000年下降了4.47个百分点。
总之,化工行业不仅仅是在产业方面进行节能减排目标,而且在洁净煤技术方面也执行了节能减排的战略。节能、减排、环保都能在化工行业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低碳环保同时也是化肥行业发展趋势。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与节能、低碳也是息息相关的。
政策链接:
国务院八项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一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二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三要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中央安排833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及污染治理等建设。各地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
四要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加强用能管理。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取消一些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差别电价。
五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确保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
六要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去年降低5%。
七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八要坚决查处违规乱上项目、严重浪费能源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为。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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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