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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0年期间欧盟对轮胎制定的新法规
2010-4-14 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关键词:欧盟 轮胎制定新法规

    6.轮胎类型审批—认证体系

    6.1  欧盟指令 92/23/EC及2001/43/EC 自2018年起废止

    6.2  EC/661/2009轮胎类型审批要求结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117:

    6.2.1 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认可的胎型审批局将负责轮胎的管理(即轮胎测试结果的符合性,胎型批准及证书,生产一致性等)。

    6.2.2 所有在欧盟市场出售的轮胎必须符合胎型审批局颁发的相关要求,并在胎侧标注。

    6.3 根据详细的测试方法(见上述测试方法),通过自我声明经过EC/1222/2009轮胎标签责任认证;验证程序在法规(附件IV)中详细说明。

    7.有效执行及服从性

    7.1 成员国间实行适当的控制

    7.2市场监督,包括抽样调查(实验室试验),公众信息及用户提醒

    7.3 执行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海关当局的相应行动

    7.4 应受惩罚的侵权类型包括

    a) 公布错误的轮胎等级,或在手续审核过程中引发召回

    b) 伪造测试结果

    c) 隐瞒可导致召回或撤销胎型审批的数据或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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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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