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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EACH解决中心专家提醒中国化工企业
2010-2-2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键词:REACH法规 高关注度物质 中国REACH解决中心

    三是企业要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到专业机构进行这方面的物质检测,避免盲目出口带来损失。如从2010年1月开始,对于混合物即配制产品来说,如果混合物本身不是危险类产品,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种“高关注度物质”,且单个“高关注度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1%,体积百分浓度在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2%,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要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对于物品中含有的“高关注度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时,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要应消费者请求,在45天之内向其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另外,在2011年6月1日前,对于那些“高关注度物质”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高关注物质”总吨位大于1吨/年的物品,其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产品通报。
    李聪表示,作为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专业机构,中国REACH解决中心建有“高关注度物质”检测室,为企业提供高关注候选物质的检测服务,确定该物质的存在情况以及含量;提供高关注物质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开发等,至今已为全球两千多家企业成功提供了应对REACH法规的各种服务。《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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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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