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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称美轮胎特保合规 企业称将致中美两败俱伤
2010-12-1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轮胎 橡胶工业 天然橡胶
    “美国胜诉了么?我还不了解这个情况。”12月14日,作为国内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之一,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下称“中策橡胶”)董事长沈金荣语气平和地表示。
    美国时间12月1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宣布,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采取的过渡性特保措施并未违反该组织规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在2004至2008年间中国进口轮胎数量“迅速增加”导致轮胎行业受到冲击,WTO仲裁委员会认为这一说法成立。
    在了解了WTO的上述裁决后,沈金荣称,“WTO的裁决,对于中美两国相关行业和消费者,将会带来两败俱伤的结果。”
    轮胎特保案美国胜诉,使得处在两难境地的国内轮胎行业雪上加霜。一方面,2009年至今,轮胎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的价格,已累计上涨了300%。另一方面,经过了过去3个季度的轮胎的热销,下游销售市场疲态渐显。
    在沈金荣看来,中策橡胶对美国轮胎出口仅占公司收入的3%,轮胎特保案美国胜诉,对于轮胎企业的影响并不大。反而,国内轮胎行业面临的两难境地,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处在危险的境地。
    利美裁决
    历时一年,WTO最终做出了有利于美国的裁决。
    12月13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向世贸组织成员发布了“中国诉美轮胎特保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专家组报告”。专家组没有裁定“美针对中国输美轮胎所采取的特保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一年前的2009年4月,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
    2009年4月29日,ITC启动了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2009年6月29日,ITC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批准ITC裁定,针对中国进口的轮胎,将征收3年期高达18亿美元的惩罚性关税,分别是,加征35%关税,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
    中国随即敦促美国撤销这项惩罚性关税,并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仲裁。之后,WTO成立了三人仲裁委员会。
    2010年12月13日,WT0仲裁委员会裁决称,对于证明“三年特保措施过度”的举证责任应在中方,但中方并未提出足够证据;美方并无义务解释“为何特保措施需要持续三年”,也无义务“从定量角度说明进口增加所造成的伤害”以及“区分此种伤害是否由其他因素所致”。
    仲裁委员会承认,在“美国公司关闭位于美国的生产基地而转向在中国进行生产”的问题上,委员会内部在因果关系上存在争议。少数委员认为这是公司的商业策略,此现象在进口增加前已经出现,从而导致了从中国进口轮胎的增加;但多数委员认为,进口增加带来的压力,是转移生产基地的原因。
    对于此次仲裁,中美双方可在60天内提出上诉。
    中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对WTO有关中美轮胎纠纷的裁决感到遗憾,中方对专家组裁决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深表关注,将仔细研究专家组报告,并适时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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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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