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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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冯益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同意冯益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冯益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推荐陆晓宝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冯益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陆晓宝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合议,同意陆晓宝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陆晓宝先生简历见附件)
关联董事冯益民、刘韬、焦崇高回避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六名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管维立、孙燕红、孟全生对推荐陆晓宝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原在招行亚运村支行的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随着公司经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确保项目及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决定向该行继续申请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2.9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原在中行永修支行的3.1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2.9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二年。此笔授信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5.7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的议案;
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因新建12万吨/年有机硅下游系列产品项目向中行永修支行申请5.7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期限八年。此项贷款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原在工行永修支行的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根据该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项贷款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10.7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及1.4亿元项目贷款已到期,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同时贯彻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决定向该行申请10.7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2.73%。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6.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1.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在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该行继续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2.73%。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6.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1.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原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之需要,同时贯彻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决定向该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6.65%。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6.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1.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