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在2009年12月获得通过。虽然尚未开始申购,但已经有财务人士对神剑股份的《招股说明书》里暴露出的很多问题提出了质疑。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在2009年12月获得通过。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在深交所发行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专业从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现有年产各类聚酯树脂35000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07年公司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销售量居国内行业第二位,2008年公司产品销售量居行业第一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总投资1.94亿元。
虽然目前神剑股份尚未开始申购,但已经有财务人士对神剑股份的《招股说明书》里暴露出的很多问题提出了质疑。
质疑一:员工工资冲抵研发费用 管理费用奇低是否合理
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明确表示,安徽神剑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比例一直不高。截止6月30日,公司员工139人,以2007年、2008年和2009上半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计算,平均每人仅有3万多元。但与此同时,公司的研发费用出奇的高,2007年,这个数据为1299万元,2008年为1203万元,2009年上半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也有576万元,而且从研发费用占据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来看,近三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一直没有大幅度的增长,因此研发费用也就保持在1000万-1200万左右的数目,在研发上投入的比例刚好占据营业收入比例的3%多一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想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前提条件是研发投入不得低于营业收入的3%,神剑股份每年的研发费用刚好比照这个规定而行,似有“凑数”之嫌。
而且,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声称,“为研发人员创造了一流的研发条件,设立了质量检验科、技术开发科……”在该段描述中,公司很明显地将管理人员的薪酬也计入了研发费用中,虽然之后查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定》中也发现一条,在研发费里可以计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神剑股份2007年研发费是1299万元。2008年,员工工资是546万元,研发费是1203万元,占到四成以上。但神剑股份之前的企业在IPO中均未出现同样的情况,因此靠研发人员工资“凑数”的嫌疑就越发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