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金刚化工(昆山)有限公司年产电泳涂料7300吨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昆山千灯精细化工集中区规划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地区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仍保持现状等级;公众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索取报告书简本和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相关信息。
联系人:史永松
联系电话:0512-68338038
E-Mail:
caroline7211@126.com (五)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反映。
2.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3.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四条。
(七)反馈信息
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