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强力支持
随着化纤工业对纺织工业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政策的大力支持。
上世纪70年代,国家制定了“合成纤维与人造纤维发展并举”的战略方针,重点发展合成纤维工业,先后建设了上海金山、辽阳、天津、四川川维四个大型化纤生产基地,为化纤工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末,受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化纤行业陷入了严重亏损的艰难境地。当时化纤行业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民营企业极少,仅有少量外资企业。为帮助国有化纤企业解脱困境,国家实施了“债转股”政策。化纤行业共有浙江浙化联公司、黑龙江龙涤公司、四川聚酯公司、湖南金迪公司等9家国有企业实施了“债转股”。
1999~2004年,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持续实施了“差别化化学纤维”国债技改专项,加快推动化纤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差别化化学纤维”技改专项的实施,增强了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特别是聚酯、涤纶、粘胶、氨纶、锦纶帘子布等国产化成套技术装备的成功开发与推广,有力推动了化纤工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实施的国债技改专项的还有“纺织(化纤)成套机械装备国产化”专项。该专项有力地推动了大型化纤技术装备国产化,为后来化纤行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年产10万吨大型聚酯成套装置国产化、年产2万吨粘胶短纤维生产装备国产化都是在此期间通过国债技改专项推动实现的。
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我国化纤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投资领域逐步开放,化纤总量政策发生根本变化,由“行政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加快了民营化纤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2001年底、2005年国家两次颁布新的《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将多项化纤及其化纤原料列入鼓励类项目中。这也极大地加快和促进了外资进入化纤行业的步伐。
2005~2006年,国家发改委专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确立了“十一五”期间化纤工业发展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战略转变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化纤工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提出了发展高新技术纤维、生物质纤维以及差别化纤维的技术方向,提出了由化纤生产大国向技术强国转变的方向性战略目标。
为保证“十一五”我国高新技术纤维发展的目标与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国家自2007年6月开始实施“纺织新型和特种纤维”国债项目,加大对高新技术纤维国产化、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现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化纤行业共实施国债项目4批,大约可启动社会投资接近200亿元。在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下,我国新型纤维、特种纤维及差别化纤维获得了快速发展,一些高新技术的关键技术及国产化水平实现了重大突破。
为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今年4月份国家制定出台了《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指出将化纤作为纺织工业最重要的基础原料产业重点发展重点支持。因为化纤已占全部纺织原料的三分之二,化纤行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对于纺织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纺织工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目标的实现。
60年,中国化纤工业从实现零的突破,到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为国家国防建设、航空航天、体育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科技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中国化纤工业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业绩,为我国建设纺织强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