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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化工原董事长总经理滥用职权案开庭
2009-7-24 来源:甘肃频道
关键词:西北化工

    ■庭审直击

    控方:坚持有罪指控

    7月16日,历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补充侦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包括“办案经过;李小文与永新油漆涂料集团解除劳动关系、何俊辉在甘肃德昌投资公司的任职情况;西北化工出示的实际经济损失8800万元至今未能追回的两份说明;最高法院以及省高院近10份关于天津环球磁卡股份公司为‘西北化工’控股企业提供6000万元反担保的民事诉讼裁判文书”等5组证据,用以证实对3被告人的有罪指控。公诉机关分别答辩后仍旧坚持第一次庭审时的公诉观点,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有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造成重大损失,坚持对3人的有罪指控。

    辩方:损失根本不存在

    杨德茂、李小文的辩护律师也当庭出示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公司’担保诉讼进展,西北化工所持环球高新45%股权已执行完毕”的两份上市公司披露公告,用以证实控方所诉的“8800万元损失”中,有4000万元已然实现,而诉争的6000万元反担保款已获胜诉且尚在法院执行当中,完全能够追回,损失根本不存在,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观点。而何俊辉的辩护律师称何俊辉并非国有公司人员,哪有“权力”可以滥用。我国法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的规定,当然无罪。

    被告:损失定能追回

    公诉人出示证据时,因杨德茂声称头晕,法庭允许其落座接受调查。随后,杨德茂对公诉人提出的“虽然6000万元诉争款项诉讼获胜,但8800万损失无法追回”的指证提出严正异议,称天津磁卡今年经营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6000万元的反担保清偿款项。并侃侃而谈对公诉人讲起了财经常识,讲述“总资产与净资产、ST与*ST的区别”。
    李小文辩护律师称,上述6000余万诉争款是有法律保障的,无从定论“不能追回”。另外西北化工于4月17日披露“关于天津环球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45%股权已正式变更到西北化工名下的公告”,由此说明公诉人对民事法律认识也存在谬误,上述裁判文书并非“法律白条”,且有已经执行完结的债权纠纷,何来产生8800万元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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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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