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街边现场制作食品的摊点使用的透明状薄塑料袋含有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遇到酸性和油性物质,尤其食品温度超过50℃时,塑料袋的有毒成分就会渗出,污染食物。当温度达到80℃就会遇热熔解,释放出有毒物质。虽然这种危害一时看不出来,但长期使用必将引起慢性中毒,危害身体健康。
市民:掌握鉴别塑料袋技巧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可以通过一些简单操作技巧鉴别食品塑料袋有无毒性。
感官检测法:无毒的塑料袋呈乳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手摸时有润滑感。有毒的塑料袋颜色混浊或呈淡黄色,手感发粘。
水检测法:把塑料袋置于水中,并按入水底,无毒塑料袋可浮出水面,有毒塑料袋则下沉。
抖动检测法:用手抓住塑料袋一端用力抖,发出清脆声音者无毒,声音闷涩者则有毒。
火烧检测法:无毒的聚乙烯塑料袋易燃,火焰呈蓝色,燃烧时像蜡烛一样滴落,有石蜡味。有毒的聚氯乙烯塑料袋不易燃,离火即熄,发出刺激性气味。
此外消费者应认准“QS”标志。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和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食品塑料包装袋被列入市场准入产品,要求强制实施加贴“QS”标志,消费者在使用食品塑料包装袋时一定要认清“QS”标志。发现生产销售无“QS”标志的食品塑料包装袋的行为,可拨打电话“12365”向质监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