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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亚洲产塑料袋重征反倾销税
2009-7-15 来源:慧聪网
关键词:美国 亚洲产塑料袋 反倾销税

    Dorn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这是一个相当重大的初步裁定,因为之前这家公司的现金保证金比率一直为零。”据Dorn透露,EuroPlastics公司在2006年时还未对美出口塑料袋,但在美商务部于2007年8月取消其反倾销现金保证金之后开始大幅增加对美出口。
    Dorn所在的法律事务所代表多家美国国内生产商在2003年提起了反倾销申诉,他说:“美国国内企业对商务部的初裁拍手称快,如果最终裁定延续初裁决定的话,将避免EuroPlastics公司钻零现金保证金比率的空子,通过不正当价格竞争扩大其在美市场份额。”
    即使保证金比率为零,并不代表进口的塑料袋可免征反倾销税。对美出口的塑料袋都要经过美国商务部的审核。
    在2004年对最初的反倾销申诉做出裁定后,对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袋生产商征收了20-122%不等的反倾销税。
    针对3月提起的一宗类似的申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5月14日做出裁定,认为有理由相信印度尼西亚、台湾和越南产的塑料食品袋和购物袋以低于其公平价值的28%-96%的价格在美销售。
    据美商务部估计,台湾进口塑料袋的倾销利润率为76%-96%,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塑料袋为35%-60%,越南进口的塑料袋为28%-76%。
    商务部还正对越南政府实施的两项政策贷款计划、三项补助金计划、三项所得税计划和三项进口税与增值税豁免计划展开调查,以判定是否要对越南企业加征反补贴税。
    对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初步裁定将在9月7日公布,最终裁定有望在今年12月-明年4月的某一时间宣布。Dorn说,以上三国对美塑料购物袋出口量已从2006年的68亿个增长至2008年的146亿个,增长了一倍以上,使这些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从7%增至15%。他说,在同一时期,这三国的塑料袋出口额已增加至近三倍,从2006年的6350万美元增至2008年的1.82亿美元。
    倾销申诉是指控一家国外公司以低于本国同一产品销售价的价格在美国销售其产品,或以低于产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美销售。反补贴税申诉是指控某一国外政府通过财政援助为某种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出口创造优势。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商务部在2004年做出反倾销裁定以来,不少中国的零售袋生产商纷纷将塑料袋包装生产迁往了越南。据美商务部的统计资料显示,越南现已成为第二大对美塑料零售袋出口国,其出口额已从2006年的略高于1900万美元增至2008年的近8600万美元。目前美国对越南塑料袋征收不到5%的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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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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