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a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稀释剂无须加入)制备混合试样,并制备厚度适宜的涂膜。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干燥条件下,待涂膜完全干燥后,对干涂膜进行测定。粉末状涂料直接进行测定。
b液体样品,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制备混合试样,先按规定的方法测定其含量,再折算至干涂膜中的含量。粉末状样品或干涂膜样品,按规定的方法测定其含量。
c仅适用于溶剂型涂料。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在产品标签方面,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各组分的施工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稀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