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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塑料制品如何应对欧盟法规
2009-11-3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出口塑料制品 欧盟法规

    案例2:
   “有香味的塑料玩具”在REACH法规中的定义属于“含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的范畴。即塑料玩具本身属于“物品”的范畴;塑料玩具中含的香味物质属于“有意释放的物质”。“有香味的塑料玩具”在REACH中的责任为:
    1.塑料玩具可能需要履行的责任有供应链信息传递、通报和限制;
    2.塑料玩具中含的香味物质可能需要履行的责任有(预)注册、供应链信息传递、授权和限制。根据REACH法规,我国的塑料制品类企业需要指定一家专业可靠中立的“唯一代表”来履行欧盟REACH法规中的相关责任。
    有香味的塑料玩具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一般步骤如下:
    1.罗列企业对欧盟贸易产品有香味的塑料玩具的型号和数量;
    2.分析塑料玩具和塑料玩具中含的香味物质成分;
    3.根据REACH法规中其他的豁免条款,看塑料玩具中含的香味物质是否属于豁免注册的范畴(REACH附件IV、V中的物质)。列出所有需要注册物质的清单。
    4.根据REACH法规注册指南和香味物质在塑料玩具中的含量计算出企业出口欧盟物质的吨位(对其中比较难以鉴别的产品,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5.列出所有出口欧盟大于等于1吨/年的需注册的物质清单;
    6.收集需履行REACH法规义务物质的信息(物质的名称,CAS号码等);
    7.寻找联系专业可靠的“唯一代表”,进行物质的REACH(预)注册;
    8.对塑料玩具本身,需要详细了解塑料玩具各部分的化学成分。比如向外壳颜料的供应商索要颜料的物质成分信息,向塑料的供应商索要塑料的物质成分信息等。列出自己产品的材料/部件清单(BOM)和材料/部件内物质清单(BOS),以确保塑料玩具本身不含“高关注度物质”和“限制物质”。需要注意的是ECHA已经公布了15种高关注度物质,这就意味着塑料玩具的生产商必须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这15种物质以及确切的含量有足够的了解,并对其中含量超过0.1%的高关注度物质向下游用户进行供应链上信息传递。
    9.关于限制条款的适用。在REACH法规中,限制条款在2009年6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现在欧盟存在的76/769/EEC指令已经就相关产品中危险化学物质的含量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例如根据76/769/EEC指令塑料产品不能包含超过0.1%邻苯二酯二(2-乙已基)酯(DEHP)。塑料玩具类企业在应对REACH法规的同时,也需要同时符合欧盟其他法规指令的要求,以使自己的产品完全符合欧盟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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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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