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实函[2010]9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检集团,国家计量认证各行业评审组:
为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通[2010] 184 号)精神,有效推动“质量提升”活动的开展,国家认监委在总结前几年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经验基础上,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将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对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作为落实“质量提升”和“检测工作整顿”的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总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整体部署,围绕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以“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为抓手,把2010年度资质认定专项检查作为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在资质认定工作中的具体落实,针对地方质监局资质认定管理和检验机构检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检验机构的技术基础保障水平和对社会出具数据和结果的法制意识,以及进一步增强地方质监局对获证实验室的监管能力和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服务水平,进而树立质检机构依法检测文明服务的社会形象和资质认定发证机关的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社会形象。
二、主要任务
2010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要依据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方案,全面完成“两个层面五个方面”的检查和检查后的整改工作。即:受检单位为质量检验机构和地方局资质认定管理部门两个层面,检查内容为《国质检通[2010] 184 号》文件提出五个方面的整顿要求。
(一)对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1.对思想建设、完善组织、履行职能方面的检查
提高质量检验机构对这次整顿活动的认识,提高质量检验机构为质量安全提供监管支撑、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管理,依法实行监督抽查、检验检疫及社会委托检测,做到诚信守法,为客户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文明服务。避免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发生,正确履行质检行政执法政府监督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职能。
2.对加强检测工作管理的制度建设,及人员整顿方面的检查
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测、环境保护、人员考核、人员奖惩、年终考核、检测责任、委托检验、申诉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为检测质量提供有效体系保证。完善人员培训,实行绩效管理和全员考核,建立人员的监督和奖罚机制。
3.对制度落实、规范检测工作方面的检查
建立完善的标准管理体系,制定完整的检测作业文件和检测管理文件;依据标准规范检测,实行有效的设备管理、环境设施管理、量值溯源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管理,建立检测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检测结果公正、科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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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发通知:开展2012年高校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检查自查工作 2012-07-10
- 2012第一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计划开始实施 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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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1-07-12